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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3-05-28作者:浏览次数: 字号:[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同时开辟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科学化建设,是当前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做法及成效

  1、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有效提升。针对合作社党组织组建率不高的现状,2012年4月,组织开展“集中组建月”活动,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规模适度、党员自愿的原则,因地因社制宜,灵活采取单建式、派生式、依托式、联合式、过渡式等五种方式,新建党支部152个,合作社党支部达到250个,全市837个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的有558家,占总数的66.7%,应建组建率达100%

  2、党组织负责人不断选优配强。按照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四强”型要求,采取合作社或行政村负责人兼任、骨干社员选任、机关干部派任等方式,选优配强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注重发挥乡镇农口部门干部、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全市领办创办合作社的村干部308人,其中大学生“村官”13人。

  3、党员教育培训管理逐步规范。依托现有的远程教育站点等培训资源,通过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论坛、党员干部远教牵手行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培训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合作社负责人、党员、骨干社员的培训力度。在党员管理上,改变传统的由村党组织或合作社党组织单一管理的体制,实行村党组织和合作社党组织“双重”管理的灵活体制,保障每名党员享有“双重民主政治权利”。

  4、党组织作用发挥初步显现。一是发挥核心作用,有效提升组织化程度。合作社党组织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产业化经营。同时,党员加入合作社成为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市有党员的合作社598个,由党员领办创办的合作社351个,分别占合作社总数的71.5%41.9%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实现增收致富。合作社党组织利用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广泛聚集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带动社员及广大农民通过发展生产走上致富之路。在合作社中发挥生产、技术、营销等骨干作用的党员942人,各类专业人才827。三是发挥领航作用,打造特色品牌。在市委的统一规划下,合作社党组织紧密结合地区产业特点,加强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建设,构建“两横四纵”高效农业产业带,形成了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并成功注册了兴化大米等五个集体商标,打造了泓膏大闸蟹等27个省、市名牌产品。

  二、问题与原因

  尽管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1、思想认识不到位。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在乡镇党委层面上,少数乡镇党委对开展合作社党建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规模较小、党员数较少、效益欠佳的合作社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担心党员到合作社党组织中参加活动,难以管理,影响行政村党组织的建设等问题;在行业主管部门层面上,帮助合作社申报项目、上争资金、提供技术指导等业务工作开展较多,对合作社党建工作指导缺失。有些认为不是自己分内事“不想管”,有些想管也因为没有抓手“管不了”;在行政村党组织层面上,少数党组织负责人认为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可能出现与村党组织分庭抗礼的局面。因此,个别村党组织存在不支持、不参与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情况;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层面上,部分合作社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上,不愿意在开展党建活动上牵扯精力,个别的合作社只想套取国家政策、廉价购买公共财产、争取政府补助,对合作社自身建设考虑甚少,对在合作社中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积极性不高,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极个别的合作社甚至在注册一段时间以后就处于瘫痪不运行状态。

  2、党建基础较为薄弱。从全市面上看,党建工作的基础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组织和工作覆盖仍有待加强。尽管合作社党组织已经实现了有效覆盖,仍然有33.3%的合作社没有建立党组织,28.6%的合作社中没有党员。部分合作社虽然建立了党组织,但党建活动开展不够正常、规范。二是好的党务工作者不多。44.9%的党组织负责人由合作社负责人兼任或从合作社内部选任,他们大多是致富能人,抓生产、促发展比较在行,但党务工作能力有所欠缺,特别是在发挥党组织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上思路不清、招数不多。55.1%的党组织负责人由镇农口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合作社所在村在职或退职村干部兼任,部分镇、村干部放在合作社党建的精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开展。三是党组织向心力不够。合作社社员大多是农村干部、农民,组织关系原隶属于行政村党组织,党员更偏向于参加村里的党组织活动,从而参与村党组织事务的决策、选举等,相比较而言,党员对合作社风险较多、回报较少,合作社党支部的吸引力不够,党员的归属感不强,参与合作社党组织活动热情不高。调查显示,合作社党员中组织关系在合作社党组织的占50.3%,有1131名党员组织关系没有转入合作社党组织中。四是党建活动缺乏保障。目前,合作社党建工作没有稳定的活动经费,经费主要来自合作社自筹,对于经济效益欠佳的合作社缺少相应的扶持措施。部分合作社办公用房较为简陋,有些就是在基地里搭个简易棚,少数合作社甚至没有办公用房,党组织的办公设施和活动场地更加难以保障,活动开展受到影响。

  3、作用发挥仍需提升。在合作社党组织普遍建立的基础上,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成为一个新的重要课题。由于合作社大多是自发建立起来的,且成立时间较短,少数已经建立起来的党组织由于缺乏有效的机制加以规范,缺少应有的活动场所和办公条件,出现了有组织、没活动的现象,核心领导作用难以充分体现。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固守旧的领导模式,就党建抓党建,领导方式简单,没有充分结合产业特点、经营性质、发展方向开展党建工作,不能有效地帮助和指导合作社更好更快地发展。部分合作社党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理解还停留在协会的层面,工作方式仅限于技术咨询、信息宣传等服务层面,党组织与理事会、监事会之间没有找到一致的利益结合点,沟通合作较少,管理上比较松散,既不利于合作社的良性运转,也影响了党组织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和建议

  1、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强大合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合作社党建工作,将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细胞上,对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要通过召开各类会议、组织各类培训班、制定专门指导文件、印发专题简报等方式,大力宣传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开展合作社党建工作的认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合作社党建观。二是突出典型引路。结合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在电视台、报纸、网站集中宣传一批党建工作开展较好、对合作社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比较明显的合作社党组织,树立一批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鲜活的事例带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合作社负责人,变“要我建党组织”为“我要开展党建”,在全市营造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浓烈氛围。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工部门具体负责、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乡镇党委和行政村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合作社党建工作管理新格局,形成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合力。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把合作社党建工作作为农村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谈党建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组织委员“双述双评”的必述内容,作为乡镇、农工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有效抓手促使乡镇党委、农工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真正把合作社党建摆上重要的位置。农工部门要配合组织部门具体抓好合作社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和指导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把合作社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合作社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合作社优先提供服务、安排项目、推荐申报表彰,有效推动本行业合作社党建工作。乡镇党委要把合作社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行政村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行政村党组织重视做好辖区内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指导与合作。

  2、提升组织覆盖,理顺隶属关系。工商部门在合作社注册时,专项登记党建情况,包括合作社负责人、镇村干部、党员、专业人才等情况,以及拟建立党组织的时间、组建形式、是否需要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将合作社党组织组建“关口前移”,实现合作社筹建与党组织组建同步、合作社发展与党的建设同步。组织部门、农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所在乡镇党委根据合作社党建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开展“服务延伸”,联合做好跟踪培育,做到成熟一个,及时组建一个。在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合作社中建立党小组或与所在村联建党组织,参与合作社所在村的党组织活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介入没有党员的合作社开展工作,同时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条件成熟后及时组建党的组织。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合作社组织覆盖达到三个100%,即:合作社党员覆盖率100%,应建组建率100%,党组织覆盖率100%。在组织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打破原有乡镇党委—行政村党组织—合作社党支部的垂直式组织架构模式,一般合作社党组织隶属所在村党组织管理,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或跨村经营的合作社党组织挂靠在乡镇农口部门党组织,或直接隶属乡镇党委,跨乡镇发展且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合作社党组织,直接隶属市行业联合党委管理。

  3、建立健全机制,促进规范运行。合作社是一个相对比较松散的农民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是规范党组织运行、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市级层面上,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组织部、农工办、工商局、农业局、水产局、林牧业局、农机局等部门,定期专题研究合作社党建工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层面上,建立合作社党支部、理事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党务、社务工作,做到“大事同商、小事互通、难事共解”,变合作社发展与党建“两张皮”为“一张脸”,实现理事会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双向监督、相互支持和有效融合。二是建立分类推进制度。把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为种植业、林牧业、渔业等3个行业,分类别建立行业联合党委,隶属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具体指导各行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实现合作社党组织隶属关系行业党组织和属地党组织双重管理,党员身份双向确认,党员教育双向共管,党员发展双向培养,党员奖惩双向评比。三是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与合作社党组织联建、涉农部门联手帮促合作社为主要内容的“三联”活动,助推合作社经济发展,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在鼓励合作社党组织自筹经费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全额返还合作社党员交纳党费制度,采取市管党费下拨、涉农部门支持、乡镇党委扶持、村党组织筹助等方式建立合作社党建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初成立的和活动经费不足的合作社开展党建活动。四是建立培训关爱制度。按照行业类别,分类建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党建工作指导员和新党员的教育培训。加大对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培养力度,把合作社中的优秀管理人才推荐为村级后备干部,把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向乡镇部门、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方向培养,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党内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4、搭建党建平台,突出作用发挥。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是党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牢固树立“围绕经济抓党建”的理念,充分发挥好合作社党组织“组织引导、示范带动、协调服务、监督保障”等几个方面的作用,实现合作社党建与发展同频共振。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加强组织活动阵地建设,通过整合资源,依托村党员服务中心、涉农站所、农业园区、示范基地等,协调落实合作社党组织活动阵地,做到“六个有”: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规章制度、有学习资料、有活动专栏、有活动经费,为合作社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二是发挥联合党委作用。行业联合党委作为同类型合作社开展党建工作活动的公共平台,要围绕中心,结合实际,在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协调各方关系、维护各方正当利益等方面充分发挥“联合效应”,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创新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和载体,广泛开展“党建强社、合作富民”等活动,加强合作互助,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党建工作联动、教育培训联抓、发展成果共享、发展风险共抗。三是发挥辐射作用。通过充分发挥镇村干部、退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加强、鼓励、引导合作社与村级经济实现联动发展,发挥合作社对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影响力。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农民致富、经济互补互助等方式,一方面,积极争取村党组织对合作社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合作社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促进作用,实现合作社由强社到强村的跨越。四是推动农村民主化进程。鼓励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合作社日常事务,帮助农民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拉近合作社与群众的距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鼓励社员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合作社与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些基本原则、理念和价值,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培养农民参与管理经济生活的民主意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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