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兴化建设的指示精神,团结广大语言艺术工作者、爱好者以及关心、支持这一艺术形式的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发展兴化地区的语言艺术活动,提高语言艺术水平,拟成立兴化市朗诵协会。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接受兴化市文联的业务指导和兴化市民政局监督管理。本协会系兴化市各界从事或热爱朗诵、演讲、播音主持、话剧、台词、影视配音等语言艺术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联合组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协会宗旨是:弘扬经典文化,凝聚全市朗诵艺术爱好者,发展、繁荣兴化的朗诵艺术事业。
兴化市朗诵协会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语言艺术创作活动;
2、组织、承办各类语言艺术讲座、比赛、演出、交流活动;
3、组织、承办朗诵艺术考级、培训;
4、组织各类语言艺术公益活动。
为促进兴化市朗诵艺术的快速、健康和规范发展,实现在协会平台上的优势互补,现面向全市传媒界、教育界、文艺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招募会员和会员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会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或热爱朗诵、播音主持、电影电视配音、戏剧、演讲等语言艺术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从事朗诵艺术理论研究工作并有一定成绩者;
(四)在朗诵艺术创作、表演方面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成绩者;
(五)个人会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普通话等级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有朗诵特长的个人会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热心朗诵艺术并积极支持、组织本协会活动的有关同志及社会各界杰出人士;
(七)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入会流程
(一)向本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个人会员按照自愿原则填写《兴化市朗诵协会会员登记表》、《入会申请书》,同时须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照片,有获奖证书的一并提供照片,均以附件的形式于2017年5月19日前发送到协会邮箱。
(二)经本协会筹备组讨论通过;
协会筹备组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查;
(三)通知入会并履行相关手续。
审批通过为会员后,将由协会秘书处通知个人办理手续并参加兴化市朗诵协会成立大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艳 联系电话:83326282
协会邮箱:xhslsxh@163.com
兴化市朗诵协会
2017年5月
附件:个人会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