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泰文联〔2018〕8号
关于设立“泰州美术奖”、“泰州书法奖”、“泰州摄影奖”并开展第四届“祥泰之州”美术书法展、摄影展作品征集的通知
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市(区)文联,市各乡镇(街道)文联,市各行业(产业)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市各文艺名人工作室: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动员、引领、激励全市文艺工作者以饱满的艺术热情、昂扬的创作姿态积极投身泰州文化名城建设,经研究,决定设立“泰州美术奖”、“泰州书法奖”、“泰州摄影奖”并开展第四届“祥泰之州”美术书法展、摄影展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多出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为目标,推动我市美术、书法、摄影人才队伍建设,检阅、展现我市美术、书法、摄影最强阵容和最高水平,努力将三个奖项打造成为该艺术领域的最高奖项和文艺品牌。
二、组织机构、奖项设置
(一)设立“泰州美术奖”
1.主办单位:泰州市文联
2.承办单位:泰州市美术家协会、泰州市花鸟画研究会
3.评选时间:“泰州美术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评奖。获奖作品从“祥泰之州”美术展入展作品中评选产生,首次评奖时间定于2018年9月。
4.奖项设置:“泰州美术奖”设作品奖10名,提名奖10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设立“泰州书法奖”
1.主办单位:泰州市文联
2.承办单位:泰州市书法家协会
3.评选时间:“泰州书法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评奖。获奖作品从“祥泰之州”书法展入展作品中评选产生,首次评奖时间定于2018年9月。
4.奖项设置:“泰州书法奖”设作品奖10名,提名奖10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设立“泰州摄影奖”
1.主办单位:泰州市文联
2.承办单位:泰州市摄影家协会、泰州市民俗摄影协会
3.评选时间:“泰州摄影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评奖。获奖作品从“祥泰之州”摄影展入展作品中评选产生,首次评奖时间定于2018年9月。
4.奖项设置:“泰州摄影奖”设作品奖10名,提名奖10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第四届“祥泰之州”美术书法展、摄影展作品征集相关事项
(一)组织机构和展览时间、地点
1.主办单位:泰州市委宣传部、泰州市文联
2.承办单位:泰州市美术家协会、泰州市书法家协会、泰州市摄影家协会、泰州市花鸟画研究会、泰州市民俗摄影协会。
展览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牵头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入展资格认定和奖项评选工作。
3.展览时间:2018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展览地点:泰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展览作品要求和送展截止日期
1.作品创作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2018年7月31日。
2.美术作品:国画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以竖式为宜;油画及其他画种以1米×1米为宜。
3.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以竖式为宜;篆刻印屏不超过4尺对开。
4.摄影作品:尺寸为10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
所有报送作品请勿装裱。
5.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前。
市美协、书协、摄协、花鸟画研究会、民俗摄协负责将应征作品收集汇总后报至市文联。
联系人:樊小华 联系电话:86891863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美术、书法、摄影工作者投入创作,按要求报送展览作品。届时市文联将邀请省、市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作品的筛选、评审工作。
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