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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作者: 宣传文教科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市委宣传部决定以“最美兴化人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时代主题,以典型宣传的品牌化、载体化、项目化、特色化建设为目标,选树宣传一批引领新思想、担当新使命、开拓新征程的时代新人群体,着眼凝心聚力、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引领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洪流中去,营造出新时代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而共同奋斗。

二、评选类别

参照省委、泰州市委宣传部以行业职业分类,结合重大主题纪念日、节庆日和重大主题教育活动发布“最美人物”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每月推荐评选一个类别“最美兴化人”。具体为:

1月份,推荐评选“最美基层干部”。在春节前后,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发布宣传扎根基层、倾情民生,关心群众生活、关爱困难群众、真诚服务百姓的城乡基层干部。重点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以及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基层一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干部中评选发布。

2月份,推荐评选“最美志愿者”。在35“学雷锋纪念”前,大力倡导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与市文明办联合发布宣传在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的学雷锋和志愿者先进个人。

3月份,推荐评选“最美巾帼人物”。结合“三八”妇女节,与市妇联评选“三八红旗手”、表彰全市先进妇女典型活动结合起来,联合发布宣传在创业创新、扶贫济困、孝老敬亲、节俭养德以及弘扬传统美德、建设和谐家庭等方面的先进妇女人物。

4月份,推荐评选“最美青年”。在“五四”青年节前,以学“身边的好青年”为主题,与团市委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联合发布宣传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各地各行各业的工作实践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青年人物。

5月份,推荐评选“最美职工”。结合“五一”劳动节,以提倡爱岗敬业、弘扬劳模精神为主题,与市总工会评选表彰劳模活动结合起来,联合发布宣传在“两个率先”中发挥主人翁精神,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的各地各行各业优秀职工代表。

6月份,推荐评选“最美大学毕业生”。结合高校毕业季,以“投身基层、建功立业”为主题,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发布宣传主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成绩突出,以及在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等方面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五年内),重点在大学生村官、科技园区创业青年、支边支教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中选树,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价值观,积极踊跃投身基层工作。

7月份,推荐评选“最美基层共产党员”。结合庆祝“七一”党的生日,以“坚持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为主题,发布宣传牢记党的宗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

8月份,推荐评选“最美兴化兵”。结合庆祝“八一”活动,以军民共建为主题,与市人武部联合发布一批“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最美兴化兵”,展示新时期兴化儿女在军营建功立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时代风采。推荐对象原则上为团职以下兴化籍现役军人(军兵种不限),党的十八大以来获得过三等功以上奖励者。

9月份,推荐评选“最美教师”。结合910日教师节,以立德树人,加强优良师德师风建设为主题,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宣传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立足三尺讲台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的优秀教师代表。

10月份,推荐评选“最美双创人物”。在国庆节前后,以弘扬爱国主义、践行“三创三先”为主题,发布宣传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现代农业、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等领域勇于创业创新创优、奋力争先领先率先的先进模范人物。

11月份,推荐评选“最美诚信之星”。结合公民道德建设主题活动评选表彰工作,联合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发布在诚信兴化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诚信人物。

12月份,推荐评选“最美法治人物”。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为主题,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宣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执法,自觉当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推动者、守护者的模范人物。

今年已被评为最美系列人物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从6月份开始启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广泛推荐先进典型。对所推荐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核实、整理后,向市委宣传部推荐候选人。被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须经同级工商、税务、审计、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上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每个类别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推荐(见附件)纸质稿和电子版每月5日前报市委宣传部宣传文教科(市政府2号楼2416室,邮箱xcbxcwjk@163.com,电话83326286)。

2评选阶段。市委宣传部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整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商讨评选,综合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宣传阶段。各新闻单位要设立专版专栏,按照统一时间、集中发布的要求,兴化日报为每个月度评选出的“最美兴化人”发布一次事迹简介通稿(每人300)和照片(2);兴化广播电视台负责在电视新闻频道发布一次新闻,同时在其他频道做好发布,广播视情发布新闻不少于2次。兴化日报、电视台新闻频道、广播在当月度刊播每一位先进典型事迹一次,广电台其他频道同时做好发布。政府网站、兴化新闻网等市各主要网站设立“最美兴化人”网上宣传平台,同步发布和报道先进典型相关事迹材料;组织发动市内新媒体和各重要商业网站设置专栏或链接,扩大宣传覆盖。

4总结阶段。年底由市文明办牵头,举办年度“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总结表彰活动,评选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受到群众普遍赞誉和公认的集体或个人。

四、工作要求

1突出组织性“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涵盖内容广、持续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典型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推荐评选标准,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突出导向性。开展“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根本目的是深化和拓展各地各行各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社会生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到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进程中来。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把推荐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推荐评选过程与教育结合起来,通过评选活动,努力将各地各行各业先进典型的敬业精神转化为推动兴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动力。

3突出群众性“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重在推荐过程、重在群众参与。要始终突出群众性这一特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把推荐评选活动渗透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新经济社会组织等城乡基层。推荐评选活动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便于群众参与的平台,使整个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成为人们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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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推荐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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